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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月收入6000以上、经营1年以上、信用良好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个人月收入不少于6000元以上、连续工作或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
温馨提示:个人月收入6000元以上,连续工作或经营不少于1年方可申请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详细说明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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